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申辦說明
- 申請方式
- 跨區辦理:
- 跨區收件:
- 跨區辦理:
- 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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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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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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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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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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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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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正本,須於開立後3個月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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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正本,呼吸治療;由醫師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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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正本,壓力衣;由醫師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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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無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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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委託代理書(代理人為直系親屬且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者,可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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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得請款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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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者須檢附醫療輔具之保固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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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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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者須檢附醫療輔具之租賃契約書(影本,非租賃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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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書
- 處理時間
- 5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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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使用此系統線上申辦,特別注意: